揮發酚是沸點在230℃以下的有毒物質,主要污染源為煤氣洗滌、煉焦、合成氨、紙、木材防腐和化行業的業廢水。
酚類的分析方法較多,而各普遍采用的為4-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,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測酚方法亦為此。
水樣中揮發酚濃度低于0.5mg/L時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,濃度于0.5mg/L時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直接光度法.
濃度含酚廢水可采用溴化容量法,此法適用于車間排放口或未經處理的總排放污水口廢水.
若當水樣中存在氧化劑、還原劑、油類及某些金屬離子時,均應設法消除并行預蒸餾。
如 對游離氯加入硫酸亞鐵還原;對硫化物加入硫酸銅使之沉淀,或者在酸性條件下使其以硫化氫形式逸出;對油類用有機溶劑萃取除去等
1、分離出揮發酚;2、消除顏色、渾濁和金屬離子等干擾。
水樣保存:用玻璃儀器采集水樣。水樣采集后應及時檢查有無氧化劑存在。
時加入過量的硫酸亞鐵,立即加磷酸酸化至pH4.0,并加入適量硫酸銅(1g/L)以抑制微生物對酚類的生物氧化作用,同時應冷藏(5~10℃),在采集后24h內行測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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